为始终保持对酒驾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,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,囊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,查处两起“饮酒驾驶”违法行为,酒驾醉驾案例曝光 。
案例一
违法行为:饮酒驾驶人:尕某违法时间:2023年4月14日违法地点:囊谦县香达镇东街
2023年4月14日11时23分,尕某酒后驾驶小型客车,车牌号为:青ASF062行驶至G214国道国税十字路段被囊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。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,酒精含量为76mg/100ml,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囊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相关规定,将进一步对扎某依法进行处罚。
案例二:
违法行为:饮酒驾驶人:吉某违法时间:2023年4月14日违法地点:囊谦县香达镇东街
2023年4月14日11时43分,吉某酒后驾驶小型客车,车牌号为:豫C27V09行驶至十字路段被囊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。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,酒精含量为75mg/100ml,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囊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相关规定,将进一步对扎某依法进行处罚。
囊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温馨提示: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保持严查酒驾的高压态势,坚持对酒驾醉驾“零容忍”,只要触碰法律底线,都将一查到底,坚决依法处理。同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,一定要牢记“喝酒不开车、开车不喝酒”。